高调表彰械斗人员其居心何在? :#`IAg[_
4月11日,山水集团党委发布了一则《关于表彰在处置“4.8”暴力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决定》。经山水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对处置“4.8”暴力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并建议经营班子给予13人每人5万元-10万元奖励。(4月13日澎湃新闻) dnT>@II-
不可否认,既然进了企业的门,就是企业的人。一切行动就应该服从企业的指挥和调遣。当企业利益遭到侵犯后,员工自然有理由竭尽全力来维护企业的切身利益。然,这里有不同的是, 4月8日,山水水泥(00691.HK)对其唯一经营实体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的办公楼发起了一场“收回行动”。这场“收回行动”最终发展成为“械斗”,并在警方的控制下收场。 e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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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警方来了企业就应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配合警方把问题解决好才是当务之急。可山水集团却反其道而行之,高调地表彰奖励“械斗事件”的执勤人员,让人看了大跌眼镜。 `{+gkO~vW
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当下,竟然还有企业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背道而驰,在警方还没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山水集团高调地对“械斗事件”执勤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其居心何在?这是在藐视和亵渎国家的法律法规呢,还是把人的生命和安全不当回事? ^!L]=?"
我们都知道,只要有集体械斗事件发生,那就难免有人流血受伤,甚至还有可能酿成残无忍睹的悲剧。可以想象,这些参与械斗人员,或迫于企业压力;或是处于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在“4.8”械斗事件中稀里糊涂立了“功”。但,随着警方处理双方械斗事件的工作进一步深入,这些参与械斗人员和单位究竟要负什么样的责任,相信法律自有客观公正的评判。 l"y>=< |